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2021年度(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4号各有关单位、职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已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12月24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广东省的相关规定,现就2019-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关信息,并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基数、...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穗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1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及《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8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专科药费范围的门诊指定慢性病为:...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5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经本市社会保险医药专家评审,确定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2014年 版)》,现公布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hrssgz.gov.cn),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期 间将根据省社会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及省药品代码库的调整进行同步调整。...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6〕33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粤建金〔2016〕126号)要求,现就2016年 7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通知如下:一、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领办法穗人社发〔2015〕16号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4〕6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领等有关事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对象符合《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并按《实施办法》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适用本办法,以下简称参保人。本市户籍并持有先关部门发放的证件的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4〕66号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4〕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3〕...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4日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