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工作小组、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公共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文件为学院初步认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请以学校公示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9月2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向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6-103)。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020-61784998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来源: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