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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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处是主管学校基本建设业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园总体规划、五年基建规划及年度基建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特指新建、续建、扩建项目)的论证、立项、报建、建设过程管控、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维修、工程结算审计送审等方面的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校园办公、教学、科研、生活用房及公共设施、道路等工程的建设,下设项目管理科、设计管理科、造价管理科和综合管理科,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2.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拟建项目的立项,负责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并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和五年基本建设规划,推进新建项目工程建设;

3.负责办理新建项目报批的有关手续,落实新建项目前期规划的协调工作,实施新建项目前期报建及各项备案工作,新建项目前期文件的草拟和资料的整理工作,争取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建设资金支持;

4.负责组织落实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需求文件,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的草拟工作,负责落实合同约定条款;

5.负责实施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和送审工作;

6.负责基建项目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价格市场调研,提出招标需求;

7.负责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管控;

8.负责基建项目工程竣工手续办理和备案工作;

9.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做好各类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2号行政楼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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