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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部门概况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开展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以及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贯彻执行全校教学管理的决策部署。

2.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制定学校的基本教学文件,建立教学管理制度体系。

3.承担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境外原版教材审查委员会、考试违纪处理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包括编排课表、学生选课、成绩管理、编制教学日历以及课室借用管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各类考试的安全保密以及试卷保密室管理工作;办理学生重修、补修、免修、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日制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包括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学籍异动管理(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留跳级调整等)、学生转专业、大类专业分流、辅修专业、在校生数据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6.负责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资格审核、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授予、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等资格审查等工作;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包括核发(换发)本科学历证书及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等。

7.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8.根据学校办学目标,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专业建设、专业评估、专业认证、课程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新增专业申报、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9.负责省级、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重大事项变更等管理工作;负责教学成果类奖项申报、评奖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类专题讲座、培训等活动。

10.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选用审核、做好教材征订、采购和发放工作,做好教材入库、出库等管理工作。

11.制定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中、长期规划;制定并实施实验室建设标准、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管理流程;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实验室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负责公共机房、语言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12.负责组织学校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实训、实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各专业见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实施与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各专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工作,以及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推荐、评审工作;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众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三创赛、数学建模大赛等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以及教指委和其他组织的实践技能竞赛等工作。

15.负责编制教学专项经费预算,做好各项教学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6.负责全校基本教学工作量核算数据统计工作,提供课程表、教师工作量、学分、学时、教师教学任务等数据统计、分析、核查等工作。

17.负责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教学信息化系统、教务处网站、教务处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及数据安全。

18.负责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络、沟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决定,及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教学业务统计报表和资料等的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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