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2020〕2号
教代会各代表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推进学校转设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相关规定,请各代表团做好教代会代表增补工作(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列情况需进行教代会代表增补
(一)教代会代表在任期间离职,需增补代表;
(二)校内岗位调动,代表资格不变,参加原代表团活动。
二、增补的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顾大局、讲奉献,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起骨干作用,为建设一流民办大学的战略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三)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三、教代会代表增补工作流程
(一)原选举单位基层工会在党组织领导下,经部门工会充分讨论酝酿,确定增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向原选举单位提出增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二)原选举单位部门工会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选举程序进行增补代表选举。选举应有本单位2/3以上教职工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可采用网络投票),候选人须获得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三)增补代表的资格须经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确认。
四、代表团团长增补工作流程
(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对代表团团长提出增补建议;
(二)团长增补工作应在教代会代表增补工作程序结束后进行,由所在团原团长主持(原团长已不在本团的,由排序第一的副团长主持)。
五、联络员调整、增补工作流程
(一)各代表团联络员如有离职,由其所在代表团从代表中直接推选增补;
(二)联络员校内调整工作岗位的,则参加原代表团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代表团于2020年6月3日前完成代表团代表、团长以及联络员增补工作;
(二)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成员增补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成员增补登记表》(附件3),同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nfu.edu.cn。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成员名单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成员增补情况统计表
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成员增补登记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代会常务委员会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慕云婷,联系电话:6178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