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方学院
2024年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计划公布!
01
广东省内招生计划
02
全国(除广东省外)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
*以上各省招生计划为我校上报教育部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设计学类专业分流时间为第三学期。
*康复治疗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中药制药专业、中药学专业、护理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设计学类(含:艺术设计学、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相关明细及说明将在广州南方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本校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