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全体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了推选相关工作。
“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学校审查,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3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反映人员应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刘佳宁
电话:020-61787340
邮箱:liujn@nfu.edu.cn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