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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广州南方学院备用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教职工因公资金垫付,经研究决定,学校在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设立备用金。为加强备用金管理,依据《广州南方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州南方学院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南方学院

2024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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