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是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含港澳台)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工作,为各院系和有关部门开展国际教育、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
(三)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招生、管理、安全教育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各院系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校内师生在校的涉外活动的审核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及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规范和指导各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
(七)负责学校层面外事活动的策划、协调与实施工作;
(八)与国(境)外有关机构、部门及上级外事主管部门联络,统筹开拓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渠道;
(九)向校内师生宣传外事政策和纪律,配合党的纪检、保密及国家安全部门查处违反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规定的重大事件。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广州南方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5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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