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接收毕业生业务指南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集中办理专用
一、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其中之一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温馨提示:如已在深圳就业,可咨询所在公司是否集中代办再决定是否个人申报。深圳生源毕业生可了解所在区人社部门或公共人才服务中心是否有额外政策补贴再决定是否选择到各区办理。
二、办理时间和要求
集中办理时间:
4月21日(周六)10:00-12:00,14:00-18:00
4月22日(周日)9:00-12:00
要求:个人申报的由本人全程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如因时间关系,本人无法前往,可自行关注微信公众号 wxszhr(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办事指南—毕业生接收(个人指南),按指南要求准备材料,预约办理。
地点:5教105
收费标准:非深圳生源260元/人,深圳生源免费。现场现金(请自备零钱)或微信支付。
三、现场集中办理前需准备事项(注意:先在系统申报,再准备材料办理!!!!!!!!)
1、网上申报
毕业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 (https://sz12333.gov.cn/rcyj/ )” 注册个人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信息填写完整后进行个人测评。(如系统申报过程中,出现无法打开选择窗口,请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IE原生浏览器、360浏览器)
以下信息请提前确认:
备注:入户先后顺序为:
①配偶家庭户;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
③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
④代理机构集体户(迁入地行政区划选“罗湖区”,迁入地登记机关选“笋岗派出所”)。
特别注意:毕业生属于农业户口的,应优先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后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实在无法在当地办理“农转非”的,才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请提前与户籍地所属公安部门确认后再行填报。
l 如可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申报系统中,户籍类别填“非农业”;
l 如需在深圳办理“农转非”,申报系统中,户籍类别填“农业”;
2、申请人网上测评通过后,按以下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备齐材料到学校集中办理,经工作人员审核网上信息及书面材料后,签订代理协议,缴交代理费,盖章等。
需准备材料如下:
原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章。1、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办理时尚为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验原件),推荐表必须有盖院系公章和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必须有盖院系公章或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属深圳生源的毕业生需验原件)
以上材料复印一份,带原件验证。
4、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
5、落户声明(附件2)
(注:证件信息与身份证不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不齐、证件不符要求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要求等情况不予签协议,下次申报须重新网上预约时间办理)